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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勞基法,勞動局開罰不手軟!老闆千萬不要因小失大!

  • 違反勞基法,勞動局開罰不手軟!老闆千萬不要因小失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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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市勞動局7月裁罰93家事業單位,開罰423萬元。勞動局表示,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,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,維護勞工權益。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,維持勞工生計,也應積極補充人力,適當調度,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,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,避免一再觸法[1]

     

    【事業單位常見違反態樣】

    1. 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。
    2.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。
    3. 工資未全額給付。
    4.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。
    5.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。

     

    【違反勞基法罰多少?】

    違反勞基法的罰鍰金額從數萬元至百萬元(依違反態樣而定),不僅有按次處罰,甚至還有加重裁罰規定。很多事業單位都誤會初次違反勞基法不會遭到重罰,但依勞動部公布「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[2]」114年8月1日已經上路,縱為初次違反,也會有加重罰鍰適用。洪嘉蔚律師在這邊要提醒事業單位,依照勞動事件法第35條、第36條等規定,若事業單位有違反勞動相關法令時,依法負有較重舉重責任,事業單位務必多加留意,千萬不要因小失大!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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