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專欄Article
弄壞我的東西還狡辯,協助請求損害賠償勝訴|律師推薦|侵權行為|財產權|民事律師|2026年律師推薦
【案件事實】
當事人的物品遭被告故意破壞,竟然還狡辯是正當防衛,當事人依法請求損害賠償…
【相關條文】
民法第184條第1項:
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民法第149條:
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,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,不負損害賠償之責。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,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。
【捍衛權利】
財產遭人破壞已經夠倒楣,被告竟還狡辯是民事正當防衛,當事人憤而提告求償,洪嘉蔚律師憑藉多年實務處理經驗,協助當事人提交各項證據,向法院積極主張當事人受有財產損害,並駁斥被告狡辯試圖顛倒是非,最終經法院判決勝訴獲得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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